已出租的房屋是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但是需要书面通知承租人。
房地产抵押手续如下: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出租人能强制收回房屋吗
租赁期内,房主一般无权解除合同收回住房,即使是租赁期满,或租赁期内房主依法具有收回住房的理由,也不得自行采取强制措施收回住房。收回住房应事先通知承租人,并给予必要的觅屋迁让时间。
承租人在得到通知后,须积极寻找房源,及时搬迁。双方当事人若不能就收回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出租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诉讼程序解决,即使需要强制搬迁,也须由人民法院进行。
行文至此,我们知道要是租房人拖欠租金的话,那么此时出租人可以先与其进行协商,了解清楚情况,当然也是可以给予一定的宽限期的。但如果租房人属于恶意拖欠租金的话,此时建议最好是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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