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屋过户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3-08-04 11:21:13 29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遗产房屋过户的注意事项

遗产房屋过户的程序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将房屋由你继承。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你的母亲和姐、妹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的公证书和其他相关手续到办证大厅办理。因为你的母亲、姐妹都有遗产继承权,这一点必须要做。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根据上述规定,只有公证遗嘱,房地产管理部门才给办理遗产房屋过户手续。

另外,该条款还规定,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继承权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遗产房屋过户,房产交易的费用要比普通买卖交易的费用率低一些。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继承免缴契税。

遗产房屋过户需要手续有哪些

房屋遗产转让所需的手续如下:

1、房地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地产公证处办理房地产继承公证,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手续;

2、继承公证需要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书:向被继承人派出所出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向死者所在单位出具继承人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继承的产权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

3、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地产继承信息: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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