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遗嘱和最后遗嘱哪个有效
1、公证遗嘱和最后遗嘱相比,最后的遗嘱有效。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吗
1、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公证遗嘱和签名遗嘱都是可以作为遗产分割的证据文件,但两者在确立时必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公证遗嘱,一般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意愿来进行公证处理,而签名遗嘱也必须有合法的见证人存在,但一般以日期晚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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