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和最后遗嘱相比,遗嘱人最后的遗嘱更为准确。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在遗嘱的形式方面,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共有五类涵盖范围广泛的方式可供选择,它们分别是:
1、公证遗嘱,即通过正规的公证机构进行有效确认的遗嘱;
2、自书遗嘱,指的是由遗嘱人亲自自行书写的书面遗嘱;
3、代书遗嘱,指的是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即利用录音设备将遗嘱人的口头表述记录下来形成的文件;
5、口头遗嘱,指的是在生死存亡,特别是面临重大危机之时,遗嘱人用口头方式表达意愿的一种遗嘱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全文3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