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描述了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包括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连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或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解决,或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况下。
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包括: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连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或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解决,或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况下。
法院能否解散公司?
法院能否解散公司?
解散公司是指公司法人或股东会等主体取消其法律地位,使其不再存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公司主要债务达到法定偿还期限,且债务未得到偿还;五、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没有清算;六、公司停止经营。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法院并没有权力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必须由公司本身或者股东会等主体提出解散申请,并经过相关程序通过后才能生效。此外,法院也没有权力决定公司是否能够解散。因此,若要解散公司,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并提交相应的申请。
法院没有权力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必须由公司本身或者股东会等主体提出解散申请,并经过相关程序通过后才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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