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做的决定需业主表决,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凡是未经法律规定或议事规则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事项应当提交业主大会议决。业主大会的会议通知、表决及结果公告也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的规定。决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一、民法典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属于对建筑物进行重大改变,这种改变不仅是对外观的改变,往往也会对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甚至安全系数产生重大影响,与所有业主的利益密切相关,属于建筑区划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二、需要多少业主签字才能成立业委会
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才能成立业委会。
业委会是由整个小区内的业主构成的,但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才能决定相关事项。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
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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