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描述:我企业原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经营需要,需注销后同另一企业合并,我企业现有账面存货2000多万元.合并后,我企业的外欠账和资产(含存货都)都并入另一企业.问在并入时我企业需申报交纳增值税吗?
解答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文件规定“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如果贵企业的情况符合上述情况,则不用缴纳增值税。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应由稽查局进行税务清算,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如果您企业的存货以后又发生销售行为,请按税法规定缴纳税款。
全文3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