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买卖不再需要提供公证书。
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不需要提供公证书;当事人可以向任一网签点申请办理存量房买卖相关工作,也可到各房产交易中心大厅自由网签点申请办理,各网签点不得强制当事人办理公证、收取公证费。
2、二手房交易必须先进行核验
从2016年8月1日起,重庆主城五区、一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申请二手房交易都要先核验房源的真伪,然后才能发布并办理交易手续。出台核验政策,也有助于减少中介市场虚假房源、“模特房”等不合规现象。
(1)核验房屋证载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是否与楼盘表记载信息或房产档案等资料记载的信息一致;
(2)核实房屋是否存在查封、异议登记等限制交易信息;
(3)核验房屋坐落、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基本信息。
重庆二手房交易流程注意事项
1、购房人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快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3、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4、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商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5、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
6、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不能上市交易,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此种房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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