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民为广州某融资租赁公司的员工,2021年8月20日,张大民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交辞职信,但两日后他又反悔,并通过微信向公司的几位董事及人事主管说明自己决定不辞职了,要求撤回辞职申请但被拒绝。之后公司向其送离职证明,因此张大民就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但仲裁和起诉均为得到支持。
辞职报告发出后还可以撤回吗?
辞职报告可以撤回,但是需要在辞职报告送达之前或者之时提出撤回。
此案中,张某是在辞职信已经送达了公司人事部门后才提出的撤回辞职信,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完全可以不同意其撤回要求的;既然公司有权不同意其撤回的要求,那么当然就也有权根据其辞职信中的意思表示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存在违法之处,也无需赔偿张某。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离职?
第一种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在三十日后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三天)。
第二种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意愿可以离职。
第三种,出现以下情况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形下,无故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这时候双方僵持不下,劳动者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周末都加班,不加班算员工旷工等,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事后醒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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