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就抚养权达成协议,轮流抚养孩子,法院认为轮流抚养是最佳方案,并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孩子由小明与小美轮流抚养,每半年轮流一次,孩子与一方共同生活期间,孩子的抚养费由抚养一方全额承担,至孩子18周岁止。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争夺抚养权时,判断标准之一是哪个更有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但是,由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在实践中更好操作,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只要父母双方达不成协议,法院一般都将抚养权判归一方,而不会轻易判决由双方轮流抚养。在本案例中,法院认为,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当,孩子又希望轮流与父母共同生活,轮流抚养是解决小明与小美争夺抚养权的最佳方案。经过在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孩子由小明与小美轮流抚养,每半年轮流一次,孩子与一方共同生活期间,孩子的抚养费由抚养一方全额承担,至孩子18周岁止。
【育儿攻略
标题: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分析
《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家庭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该法的出台,旨在促进家庭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教育行为,为家庭教育提供法律支持。
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个性和合法权益,不得采用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歧视等不良方式对待未成年人。同时,家长还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注重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此外,《家庭教育促进法》还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内容,包括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以及教育、监护、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这些内容旨在引导家长正确对待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成长,提高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总之,《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庭教育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旨在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家长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注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此外,《家庭教育促进法》还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内容,包括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以及教育、监护、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这些内容旨在引导家长正确对待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成长,提高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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