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有人为了赔偿金,喜欢反复被狗咬嘛?家住新疆博乐市的满先生日前不幸被无主的流浪狗咬伤后,找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业务员告知要想理赔必须写份今后再不被狗咬的保证书,这让郁闷的他哭笑不得。
满先生告诉记者,6月10日,自己在上班途中被突然从树丛中冲出的一只1米长、半米多高的大狗咬住了小腿部位,经过5分钟的挣扎,终于摆脱了大狗,他的小腿却血流不止。随后,他立即去当地的防疫站注射了狂犬疫苗,并花去一千余元治疗受伤的小腿。
事后,满先生想到自己曾于2005年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于是急忙通知了保险业务员。保险业务员却告诉满先生:既然是狗咬的就去找狗主人去赔!但满先生认为:咬自己的狗早已不知去向,而且被狗咬伤完全属于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理应赔付。
经过一番交涉后,保险公司通知满先生,被狗咬伤的事可以当做特殊理赔进行赔付。但当满先生来到保险公司后,保险业务员却告知他:赔付可以,但要当场写下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中注明:以后再被狗咬,公司概不负责。
不再被狗咬的事是我能保证的吗?满先生对保险公司的这种荒唐行为感到十分气愤。
6月13日,记者联系到了当时负责处理此事的保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该负责人说,由于当时负责处理该案例的业务员已经离职,关于保证书的说法她并不是很清楚。据她猜测,当时可能是因双方就此事发生口角导致情绪激动说出的气话,事实上并没有让满先生留下所谓的保证书。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被狗咬本身属于意外伤害,但这是由第三方造成,损失应由第三方承担,但考虑到此事的赔付方始终没有下落。公司就将该案例定位特殊理赔对满先生进行了合理的赔付,并从理赔和员工态度两方面处理好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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