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对恩爱的夫妻在步入婚姻生活殿堂的第一步便是给俩人的甜蜜爱情生活里添上一套羡煞他人的婚纱照。可是鲜少有人考虑过这些照片的著作权到底是属于谁的呢?大多数消费者都认为自己拍摄的照片,著作权理应属于自己。这是普遍消费者存在的对自己拍摄的婚纱照著作权归属的误判。
首先,婚纱摄影照片不同于普通肖像照片,从化妆、道具到人物形态,都融入制作者智慧,具有独创性,婚纱照属于摄像作品,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相关规定: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婚纱照到底属于谁
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而在影楼拍摄的婚纱照属于委托摄影作品,指的委托人(夫妻)向作者(摄影师或影楼)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的摄影作品。
如果在和影楼签订的协议中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那么著作权归影楼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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