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免对象及内容
1、“三无人员”,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逝者,持区民政局证明,免收遗体接运费和遗体火化费。
2、低保人员,市区享受低保的逝者,持低保证原件和区民政局相关证明,遗体接运和遗体火化费按50%收取。
3、本市重点优抚对象和农村特困人群,持相关证明,遗体接运费和遗体火化费按80%收取。
4、“无名、路倒”人员,无名路倒人员,经办人须持辖区公安机关开具死亡证明,免费火化。
二、审批程序
1、对符合条件的逝者,丧事承办人须携带相关证明,到殡仪馆殡仪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减免手续。
2、殡仪馆工作人员,认真核实申请人身份和申请减免理由,报分管领导批准,给予逝者相应的殡葬费用减免。
全文2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