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的后果有:一般情况下,该处分行为无效。但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该处分行为在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另一方不得主张追回该房屋,只能在离婚时请求另一方进行赔偿。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赠与有效吗
如果是一方擅自赠予是没有效的。因为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所以,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是没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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