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需要在法庭上审理吗?,甚至执行是否结束,取决于异议是否成立。在收到书面执行异议之日起15天内进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裁决暂停执行。否的,裁定驳回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复核。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标的物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外人或者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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