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一、如何定义原始股释
原始股票是公司上市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市场,原始股票一直是利润和财富的代名词。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通过发起或者募集的方式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份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二、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它由两大部分组成:
1.一部分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
2.另一部分是企业在经营之中创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属于所有者权益。
净资产是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即所有者的资产总价值,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名下的存款、股票、基金、房产、车子等。。
净资产是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即所有者的资产总价值,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名下的存款、股票、基金、房产、车子等。企业的净资产。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以公司全部资产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财产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可以通过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
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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