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与业主签订的物业合同是否有效
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相关权利的自制组织,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决定某项行为的决定机构。居委会无权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所以居委会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拒绝执行,并召开业主大会重新决定小区物业公司的选任。
二、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什么
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并制定管理办法;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三、能不交物业费吗
有业主因为家中被盗,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选择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维权,这种方法是不妥当的。
被盗造成财产损失和拖欠物业费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
至于被盗需不需要物业公司赔偿,得看物业公司有没有责任,如果因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导致被盗,物业公司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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