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人与业主委员会约定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其中的物业服务人一般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一、业主拒交物业费怎么办
业主拒交物业费,如果其享受了物业服务,那么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业主委员会缴款后,起诉该业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安置房物业是谁聘请的
回迁房小区物业归政府聘请的。物业公司管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是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三、家中被盗物业是否承担责任
家中被盗物业是否承担责任,首先应以物业合同的约定为准。如果合同中对此有约定,那么物业应该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约定,物业对于业主家中被盗存在过错时,应当承担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文6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