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后的具体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丧葬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来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来发放,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后的具体待遇如下:
1.丧葬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来计算;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来发放,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
工 伤 职 工 因 工 死 亡 后 , 其 具 体 待 遇 有 哪 些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后,其具体待遇包括:
1. 丧葬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般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
2.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综上所述,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后,其具体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后的具体待遇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些待遇的计算和发放都有具体的标准和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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