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上述费用是应当由买房人缴纳的。
卖房人则需要缴纳交易费(3元/平方米)、房产证未满5年的,应缴纳营业税(差价*5.5%)、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注意了,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
大家,如果还没有办理土地证的,到时候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大概是房款的3%左右。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交易具体流程
拆迁安置房买卖交易具体流程如下:
1.委托公证
双方携带证件到场→买方提前准备好房款→卖方将权利委托给受托人→拿受理单→支付房款→等候通知领取公证书
2.办理原产权人的产权证(一手产权)
前往税务局缴纳契税→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登记→领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候通知领取不动产证
3.一手产权领出后办理过户
签订网签合同→办证大厅交易窗口备案→领取收件收据→缴纳费用→领取交易告知单、纳税联系单→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登记→领取受理通知书→缴税税费→等候通知领取不动产证
三、拆迁安置房买卖有法律效力吗
拆迁安置房买卖如果能够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就会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了,房屋作为不动产,房屋物权的变化需要到房屋登记机构进行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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