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四十年到期,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而不是你的商铺的产权到期。
商铺的房屋产权永远都是屋主的,只是商铺下面土地的租用时间到期了。我们都知道城市用地是国家的,所谓的使用权其实理解为租用权更合适。四十年到期说的是商铺下面的地租用期限到期了,到期了续租就可以了。
对于土地产权年限到期后的续期申请,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需要提前一年向房屋所属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审核后,办理续用手续。同时,需要出一定的土地继续使用费用,这个费用也有对应标准,每个城市地价不同,标准也不同。
商铺产权到期后怎么进行产权续期?
商铺产权到期后续产权的方式是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359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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