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大**,女,19**年*月*日出生,**族,平邑县**镇***村民,住本村***号。身份证号码:**************************************。
被告:**军,男,19**年*月*日出生,**族,**省***县***乡***村人,现服刑于山东省****监狱。身份证号码:***********************。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离婚;
2、判令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
3、依法分割财产,承担债务。
事实和理由:
我大**与被告于20**年**月打工时认识,2***年*月*日登记结婚。20**年*月**日生育一子。因婚前缺乏了,婚后感情不和,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更让原告失望的是,被告多次实施犯罪活动。20**年**月**日,被告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9年,现服刑于省***监狱。
综上,因大**与被告间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且被告正在服刑,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绝无和好可能。为此,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大**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查明事实,判令支持大**的诉讼请求。
此致
******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大**
二0xx年*月十*日
离婚协议书写注意什么
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离婚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意见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诸法院。
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
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即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效力更强,公证处事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也就是说离婚协议的内容经过了国家的认可。今后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实,否则法院一定会支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如果为了避免以后有麻烦,最好还是能公证一下。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