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状可以由原告当事人自行书写,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离婚起诉状该怎么写才规范
离婚起诉状规范书写的具体内容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身份基本信息;
2、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3、证据以及来源。在离婚起诉状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一般要陈述离婚的事实,并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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