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人债务并未到期时,你不能处理抵押物,只有当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债务的时候,你才有权申请对该财产优先受偿。
一、房地产抵押条文的对内效力一般包括什么
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主要包括:当债务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内未偿还全部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的房地产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二、别除权与优先受偿权的区别
别除权与优先受偿权的区别:
1、别除权的范围包括抵押权、留置权、质押权三种;
2、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三、抵押权是不是优先于债权
抵押权优先于债权。抵押权属于物权,具有优先性。
我国民法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因此,在抵押权与普通债权相冲突时,抵押权优先于债权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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