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结伴游泳的过程中不幸发生了意外事件,导致其中一名少年不幸溺水身亡,那么通常情况下,与其同行的其他孩子并不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为未成年人尚未达到完全独立的民事行为判断能力,他们的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这些父母对于自己的孩子具有不可推卸的教育、监督、管理以及保护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