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一、受理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什么
受理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
1、鉴定机构收取委托书,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受理复杂、困难或特殊鉴定事项的时间;
2、审查鉴定事项,鉴定材料,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和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补充后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3、鉴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决定受理,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二、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多久
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是:
1、鉴定委托书,应载明鉴定机构名称等;
2、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
3、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
4、重新鉴定的,应该在委托书中注明,并提供原鉴定意见书;
5、应注明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数量。
需要的时间,是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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