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任何一方都不得单独出售。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任何一方都不得单独出售。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 妻 一 方 擅 自 处 分 共 同 共 有 的 房 屋 , 是 否 承 担 责 任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然而,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然而,在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情况下,这种行为被认为是无效的。但是,在夫妻双方在出卖共同共有财产时,应当相互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的行为被视为共同行为,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该处分行为是夫妻共同行为,即夫妻一方直接代表另一个方实施的处分行为。因此,无论另一方实际上是否同意,处分行为都应当有效。
因此,如果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据此主张处分行为无效。但是,在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的处分达成协议并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处分行为则是有效的。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任何一方都不得单独出售。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然而,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然而,在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情况下,这种行为被认为是无效的。但是,在夫妻双方在出卖共同共有财产时,应当相互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的行为被视为共同行为,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该处分行为是夫妻共同行为,即夫妻一方直接代表另一方实施的处分行为。因此,无论另一方实际上是否同意,处分行为都应当有效。因此,如果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据此主张处分行为无效。但是,在夫妻双方就财产的处分达成协议并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处分行为则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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