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正式施行。昨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以及哪些情形算是造成严重后果,国家赔偿法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因此,法院将参照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确定。
具体落实到案件上,可能刑事赔偿,即我们常说的冤狱赔偿的标准会适当高一些,行政赔偿的标准要低一些。
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
综合新华社电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开始第三次审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精神损害赔偿也被写入了草案。考虑到目前案件情况千差万别且实践经验不足,草案并未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此前二审的修正案草案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应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一些委员和代表提出,二次审议稿的规定较原则,随意性大,操作性差,法官的自由裁量与当事人的请求之间存在扯皮空间,建议对精神损害赔偿予以细化规定,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计算标准。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部门和法律专家反复研究认为,考虑到国家赔偿案件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生命健康以及财产等权利,案件情况千差万别,非常复杂,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在实践经验不足的情况下,不宜在法律中作出具体规定,可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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