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在了丈夫是第一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丈夫欠款妻子承担还吗
丈夫欠下的债务,妻子要不要承担偿还的责任,就要依据丈夫的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而定,并且要看丈夫的举债是否合法。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的,而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的财产清偿债务。
如果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超出家庭生活所需要的,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的一方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需要的除外。
除了上述规定外,如果丈夫所欠的债务是非法的,例如是为了赌博而欠下的债务,是属于个人的债务,妻子是没有责任进行偿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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