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门峡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流程怎么走
1.受理:政务受理中心接收申报材料。
2.审核: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实地核查: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出具实地核查报告。
4.决定:在受理申请材料后20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或者不予决定。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
二、三门峡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法律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
三、三门峡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县)崤山东路街道2920号6楼工程建设项目区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包含法定节假日;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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