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案人员因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逮捕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仍有望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具体而言,该种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涉及的信用卡诈骗行为,有可能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的刑事处罚;同时,如果其所面临的刑期在有期徒刑以上,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危害性,那么便可考虑给予其取保候审的待遇。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