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能否拒绝进行征地
对于政府征地行为农民一般不能拒绝,因为对于政府出于公共利益合法征收土地的行为,农民应积极配合。
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二、政府征地流程
1.征地公告;
2.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5.征地的审批和下发文件;
6.发布征地公告;
7.办理补偿登记;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举行听证;
10.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1.发放地拆迁补偿款,实施征地方案、交付土地。
三、政府征地不赔偿怎么投诉
政府征地不赔偿投诉的方法有: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直接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政府征收土地侵犯农民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全文6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