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满公司未为员工购买保险应该怎样办理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二、公司交社保需要员工什么资料
公司给员工交保险所需要的材料可分为员工方面的材料以及公司企业方面的,员工方面所需材料有:
1.参保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参保人员本人一寸照两张、
3.参保人员两张表格:个人信息登记表、社保增员表、
4.参保人员个人的投保单,这个可以找保险公司拿
5.若参保人员属于新招调入员工首次参保,还须提供市或区拥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
6.另外未曾在其他公司办过保险的员工与曾在其他公司办过保险的所需材料不同。首次参保员工,每人还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来制作《劳动保障卡》。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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