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销售双倍赔偿的规定以下情形: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3、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涉外房屋销售的注意事项和法律限制
涉外房屋销售是指涉外房地产企业对已经开发的土地、基础设施和房屋进行销售、抵押或者租赁等经营活动。涉外房屋销售应注意以下原则:(1)涉外房地产企业应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可按出让合同规定进行交易行为。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须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方可销售、抵押或出租。(2)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同时移转。房屋所有权移转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之移转,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亦随之移转;土地使用权移转时,相应的房屋所有权亦之移转。(3)预售、出售或出租房屋的期限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致。
涉外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屋的销售对象以境外购买者为主,且购买者的身份应当符合我国公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以外汇结算。境内居民个人可以人民币或境外汇入的外汇购买或租赁涉外房地产中的住宅,但境内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不的购买或租赁涉外商品房。依我国有关规定,不准销售的涉外房产有:未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虽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但涉外房地产企业对该房屋改建、扩建后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涉外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尚未解决,或涉外房屋抵押合同尚未注销的;尚欠国家房地产税费的;已被批准列为城市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内的;经人民法院裁定或中国仲裁机关决定,或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决定限制产权转移的;因其他特殊原因,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不得进行销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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