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日,在省城解放路与迎泽大街交汇处,王某驾驶车辆在拐弯处不小心将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自行车行驶的刘*傅撞伤,交警认定王某负全责。
66岁的刘*傅倒地后动弹不得,王某赶紧拨打120将其送到医院。医院检查为腿部骨折,建议住院治疗。
刘*傅受伤住院治疗23天,共花去医疗费2852.89元,王某已全部支付。刘*傅出院半年,身体已恢复得差不多时,要求王某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23536元。
王某确认刘*傅已经退休,正在领取退休金,不愿承担误工费赔偿。
刘*傅称:“虽然我已经退休,但退休后一直被单位返聘,被撞伤之前一直在做单位的门卫工作,每月工资2000元。出院后医生建议我再休息三个月,加上住院休息的一个月,我只要求赔偿四个月的误工费。其实,差不多半年我才能完全恢复。四个月是按照医生的建议索赔,要的钱算是少的了。”
可王某却认为,刘*傅已经退休,就等于已经丧失劳动能力,要误工费赔偿,是钻钱眼里了。
两人僵持不下,王某找来了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同样以刘*傅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为由,拒绝了刘*傅的误工费赔偿要求。
刘*傅对记者说:“养伤期间我确实有了经济损失,而且是肇事者造成的,如果他不赔偿,我的这部分损失该向哪里要呢?”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进行了调查。
4月19日,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向包括**保险、中国人-保在内的8家保险公司咨询。
8家保险公司给出了统一的回答:“根据合同上的规定,退休返聘人员,因事故导致不能正常工作,固定收入减少的,要将能证明正在工作和工作收入的材料提交到理赔部门,理赔部门审核后,认为材料真实可靠,将会给予误工费的赔偿。”
这些保险公司称,如果是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一定是当事人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来证明他在该事故发生前,确实是被公司返聘,并有合理的收入来源。
【法律解读】
无论是退休还是未退休,只要存在“个人收入”和“误工时间”,就一定存在误工费。因此,刘*傅因事故造成的误工费赔偿,应该给予赔偿。
我国误工费赔偿的是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无法进行正常劳动所产生的实际损失。本案例中,刘*傅虽然享有国家的基本养老金,但交通事故发生前,除了养老金外还有其他正常的劳动所得,王某的行为导致刘*傅的实际收入减少,且有实际损失产生。如果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话,刘*傅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除了刘*傅这样退休返聘的人员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外,即便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是自由职业者,法律中规定,也要赔偿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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