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股权属于股权激励的一种形式,“虚拟股权”中的“虚拟”二字,主要是相对于实有股权而言的。
虚拟股权是指以下形式:
国家(政府)保留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但放弃部分或全部的收益权、决策权、监督权等,也就是,在国家(政府)投资是作为资本金注入的前提下,其他权利可以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平衡取舍。
公司通过无偿赠予的方式或者激励对象通过支付一定的对价取得虚拟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是一种虚拟的、不完整的股权,该人员可以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部分知情权,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除该人员离职等原因外,不能任意转让和出售,其持有者可以按照虚拟股权的数量。
虚拟股权具有以下特点:
虚拟股权的持有者只能享受到分红收益权、部分知情权,而不能享受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如表决权、分配权等)。
虚拟股权虽亦存在有偿购买的方式,但一般由公司无偿赠送或以奖励的方式发放给特定员工,不需要员工出资。
公司为了很好地激励核心员工,通常将虚拟股权无偿赠与或以奖励的方式发放给特定员工,无须员工出资。
公司一般给以核心员工(包括技术骨干等)、高管、中层干部取得虚拟股权的资格。
鉴于持有虚拟股权的主体不是公司登记的股东,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公司真正股东,只须与公司签署一份内部协议即可。
虚拟股权激励与其他激励模式一样,基本原则都是通过激励实现公司资本增值,以平衡由于激励造成公司股东短期收益受损的局面。
虚拟股权的实现条件
实施前利益相关者的谈判,在坚持国家所有权的前提下,其他权利可以协商解决。实施中投资公司要恰当履行在项目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当公司收益达到一定水平时,充实该股份应有的权利要依各地的不同情况而定,从稳定公司发展的大局出发,选择适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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