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离婚时可以反悔吗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离婚时是不可以反悔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内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形: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夫妻财产约定有哪些内容
1.夫妻可以约定排除共同财产的适用。
2.夫妻财产制约定的对象。
3.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方式。
4.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内容。
5.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效力。
6.夫妻约定财产制对第三人利益的影响。
三、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
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很多人认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没有经过公证的协议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婚内财产协议是否经过公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约定明确,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约定。此外,婚内财产协议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然为了让婚内财产协议的证明力更高一些,且能对抗第三人,当然是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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