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是一种无法人资格的联营组织,联营各方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支付股利。公司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缴纳税款和罚款、提取盈余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分配利润。公司应将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此,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个人合伙约定利润分配时,一般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顺序分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支付普通股股利、转作资本(股本)的普通股股利。利润分配的顺序不能颠倒,即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得到完全弥补前,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支付股利和利润;支付股利的顺序必须是先支付优先股股利后支付普通股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如下:承担被没收的财产损失,缴纳各项税款的滞纳金和罚款、弥补上一年度企业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提取公益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前一年未分配利润的,可以纳入今年向投资者分配。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合伙联营是一种无法人资格的组织形式,联营各方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在个人合伙中,利润分配顺序依次为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支付普通股股利、转作资本。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包括承担财产损失、缴纳滞纳金和罚款、弥补上一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公益金以及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公司还需将利润的10%提取为法定公积金,当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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