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如需进行公证手续的办理,应向房地产所在之地的公证机构递交公证申请并填写《房屋买卖公证申请表格》。接下来,由公证人员依据当事人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进行详尽的审查核实。待各项被确认无误后,当事人需要按相应规定缴纳公证费用,从而正式启动公证程序。在此基础上,公证人员将与相关当事人展开深入交谈以制作谈话笔录,最终为房屋买卖事宜出具公正严谨的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