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在哪办理
市人社大厦3楼7号窗口,地址: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
二、南昌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三、南昌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予以批准的条件】
工伤职工因治疗需确认旧伤复发的。
四、南昌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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