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涉外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是,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配不均一年内起诉可以重新分配吗
离婚财产分配不均一年内起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重新分配。
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涉及到离婚时漏掉的对方的财产,比如漏掉的对方的房产、公司股权、股票等等可以重新分配。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三、离婚财产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离婚财产纠纷的管辖法院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不涉及不动产离婚后财产纠纷,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管辖。
2.涉及不动产离婚后财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后财产纠纷,由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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