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近亲属,是指与自然人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的亲近亲属关系的人。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可以看出可看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近亲属”不包括公婆或者儿媳女婿。公婆或者儿媳女婿不属于家庭成员。
民事诉讼法近亲属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监护人的规定条文中出现了:“近亲属”一词,为了明确“近亲属”的范围,《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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