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离婚与户籍登记没有必然联系,但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方均应将户口迁出,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不迁回户籍可能会导致子女无法享受公立学校资源,同时也会对家庭在当地社会管理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建议违反法律但无意见的夫妻还是尽量迁回户籍,以便享受相关权益。
在大多数情况下,违反法律并不会带来法律后果。离婚与户籍登记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并且我国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你可以不迁,只要与你离婚的男方没有意见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不迁的话只有单独立户,但单独立户条件很多,建议迁回去。
离婚与户籍迁移有关法律规定吗?
离婚与户籍迁移有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应当先进行财产评估。根据第一千零九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具有夫妻关系的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他人结婚后,不得以夫妻名义居住生活。因此,离婚与户籍迁移有关法律规定。
虽然离婚与户籍登记没有必然联系,但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财产评估。另外,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具有夫妻关系的自然人或自然人与他人结婚后,不得以夫妻名义居住生活。因此,建议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离婚患者,根据法律规定,先进行财产评估,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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