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部门的位置在哪里?
时间:2023-07-01 05:50:22 21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工伤鉴定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伤职工的工伤认定符合条件后,工伤部门会安排专业的部门为受伤职工进行工伤鉴定。

一、工伤不赔偿负责的部门有:

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

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

3、根据伤残等级和相关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

4、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给赔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因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伤鉴定是属于哪个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其他情形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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