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生产和再生产运行顺序,以及各阶段经营管理的内容,房地产开发经营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七个阶段。
1、建设工程项目设立或运行过程
2、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与审批
3、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4、征地与拆迁
5、工程建设与管理
6、房地产的租售管理
7、房地产的物业管理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程序是怎样的?
1、提出立项意向书,向市规划部门进行咨询。
2、向本市计划委员会提交立项报告书,申请立项。如项目较大还需向规划委员会申报。
3、市计委会同市规划管理部门经过研究审批,如果同意立项,发给立项批复意见书,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4、申请者向计委和市建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市计委、建委、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简称首规委)与各专业局即自来水管理部门、燃气管理部门等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果同意可行性研究的,即下达审查通过的批复文件,并下达规划设计任务书。
6、申请者根据批复,办理征地及前期规划准备工作,然后到城市规划管理局(简称市规划局)领取规划设计任务通知单,办理征地意见书。
7、申请者到土地所在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及原土地使用部门征求意见,
8、收到市政府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批文后,同时进行以下工作。
(1)划局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持规划设计条件到市公用局、供电局、环保及电信管理局征询意见
(4)规划局审查后,下达规划条件通知单
9、完成以上各项工作后,即可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到市计委申请列入计划(此申请须经建委会签)
(2)到市建委工程处领取开工审批表
(3)持开工审批表到各专业公司办理市政配套工程(上水、下水、热力、燃气、电力、电信)报装工作,报装工作完毕后,在开工证上加盖公章,并交纳四源费(四源费是指自来水建设费、污水处理费、供热建设费、燃气建设费。均按照建筑平方米收取)
10、完成以上工作,施工准备工作即将进入尾声,在这个阶段还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委托质量监督总站和监理公司进行工程质量监督
(2)到市统计局落实任务
(3)市审计局审核资金来源、任务来源及一切手续
(4)到市开发办秘书处登记备案
11、土建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各项市政配套工程的施工。完工后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及其它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即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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