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业相关规定,针对房贷业务,若是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与利息,将被视为“逾期”行为。
这是因为在房贷业务中,大部分的贷款协议并未提供还款期限的宽限机制。
换句话说,借款人必须严格遵守贷款协议中的还款日期及金额要求,于指定的还款日24小时之内完成当期的月供支付,否则仅延迟一天还款的话,都仍会被认定为逾期行为。
若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引发较为严重的后果,如对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须缴纳逾期所产生的罚息费用、接到银行的催收催办通知(例如短信通知、电话沟通),甚至面临上门催收或者法律诉讼,有可能导致贷款协议被紧急终止,进一步影响借款人的信贷额度使用,乃至丧失房产所有权等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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