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职工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条件。主要思想是,如果职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而休假期数超过了年休假的天数,或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且单位没有扣减工资,或者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者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者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超过4个月,那么他们就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如果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那么他们就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如果职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而休假期数超过了年休假的天数,那么他们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2.如果职工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并且单位按照规定没有扣减工资,那么他们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3.如果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那么他们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4.如果职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那么他们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5.如果职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超过4个月,那么他们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年休假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包括:年休假期间,职工的工资不低于本人在单位正常工作期间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年休假工资的支付,应当在休假前一次性支付;年休假工资的支付,单位应当将年休假工资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个人按照本人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的比例,自主选择休假时间;年休假工资的支付,单位应当将年休假工资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个人按照本人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的比例,自主选择休假时间;年休假工资的支付,单位应当将年休假工资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个人按照本人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的比例,自主选择休假时间。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包括:年休假期间,职工的工资不低于本人在单位正常工作期间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年休假工资的支付,应当在休假前一次性支付;年休假工资的支付,单位应当将年休假工资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个人按照本人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的比例,自主选择休假时间。同时,条件一是职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而休假期数超过了年休假的天数,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条件二是职工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并且单位按照规定没有扣减工资,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条件三是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条件四是职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条件五是职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超过4个月,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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