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鉴定如果对于结果不满意是可以推翻的,可以要求鉴定中心重新进行伤情的鉴定,二次鉴定是不会重复收取费用的。因此对于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的,一定要及时提出异议并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办理重新鉴定,否则超过时间限制很难推翻鉴定结果。
一、推翻工伤认定的几率有多大
1.只要工伤认定下来,基本上很难被推翻;
2.我们劳动者劳动法意识淡薄,自己都知道是工伤了,去劳动局肯定申请得到;
3.只要在工作场所或为了工作,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
4.除了因非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如员工之间打架、嬉闹受到伤害,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司设备干私活受到的伤害等
5.如果是因非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员工照样可以申请工伤,而公司必须举证,证据确凿,才可以推翻工伤认定;
6.如果是因为员工违反公司操作规定或规章制度受到的伤害,照样是工伤,去法院都是员工胜诉。
二、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要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如果对于第一次的鉴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进行推翻并申请进行二次鉴定的机会,在这期间需要与用人单位负责此事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单位应当全力协助员工进行伤残鉴定并在之后协助其完成工伤保险待遇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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