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抵押权如何消灭
(一)因抵押的房地产灭失且无替代物而消灭
房地产抵押权乃物权,作为其标的物之房地产因自然灾害、公用征收等到原因而灭失时,房地产抵押权自无法继续存在而消灭。
房地产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因此,当房地产灭失时,如果有赔偿金、保险金或补偿金,则房地产抵押权及于该赔偿金、保险金或补偿金,房地产抵押权并不消灭。
(二)因被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
抵押权相对于主债权,具有绝对的附从性。房地产抵押权与被担保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房地产抵押权也消灭。
被担保债权可因如下原因而消灭:
1、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全部之清偿;
2、债务人对房地产抵押权人亦存在债权并符合抵销条件时,其债权相互抵销;
3、房地产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因继承、合并等而发生混同,房地产抵押权人与债务人成为一人;
4、房地产抵押权人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三)因房地产抵押权实现而消灭
如前所述,房地产抵押权实现是房地产抵押权担保功能实现的最后环节。房地产抵押权实现,房地产抵押民法典律关系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自然消灭。
(四)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
房地产抵押权为物权,故原则上既不得因所担保之债权罹于消灭时效而消灭,同时也不得因除斥期间之经过而消灭。但近现代民法从尽迅确定各种复杂法律关系的实际需要出发,也例外的规定抵押权得因一定期间之经过而消灭。
二、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对于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买房者购买时明知是抵押房的,那么跟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受限制。
而相反地,开发商想要出售做了抵押的房子将要受以下限制:
1、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出卖抵押房;
2、如实告知买房者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
所以,开发商出售抵押房时未尽到以上义务的,将要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
不过,买房者购买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其中一个便是开发商不能按时还贷,那么房子不能解押会直接影响买房者办理房产证。并且,如果开发商逾期还贷被起诉的话,被抵押的房子将可能会被拍卖,届时买房者可能会钱房两空。
当然,如果买房者事先并不知道房子被做了抵押的,那么可以通过跟开发商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积极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三、已抵押的房屋能二次抵押吗
房产可以再进行第二次抵押。
抵押人要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多个抵押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即抵押权人的同意。在同一房地产上另设抵押的,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因为另设抵押可能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事关抵押权人的切身利益。
2、抵押人抵押的房地产价值超过原债权。如果房地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原债务,抵押人不得再设立抵押,如果房地产价值大于原债务,则抵押人有另设抵押的权利。
3、抵押人以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向其他债权人另设抵押的,应当告知其他债权人已设抵押的事实,并经其他抵押权人同意。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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