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二)具有《指导意见》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经营的基本知识,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四)具有五年以上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济或其他工作经历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仅为指导原则。我们一般建议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当然,具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的权威人士也是合适人选。独立董事和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培训,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查,并对其具有最终决策权,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工作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兄弟姐妹、公公婆婆、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的;(3)直接或者间接在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或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单位的人员(四)最近一年有前三项情形的人员(五)提供财务支持的人员,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法律咨询服务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全文5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